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机动车,()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。
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机动车,()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。【单选题】

A、人民法院

B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

C、人民检察院

D、行政执法部门

答案:B

分析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条: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、扣押的机动车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。
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喜欢就支持一下吧
点赞11 分享
评论 抢沙发
头像
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!
提交
头像

昵称

取消
昵称表情代码图片

    暂无评论内容